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是我国对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类职教集团都或多或少地需要地方政府支持。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部分地方政府对自身的责任认识不到位,承担举办职业教育的主导责任落实不够,职能缺位和越位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而导致参与集团成员间关系过于松散,难以形成多元化办学的格局。目前各大职教集团发展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对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反思职能,以促进集团健康发展。 1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教育加大支持和投入,职业院校的发展步入快车道,职业教育正向大众化、普及型教育阶段转变。但在跨越式发展的背后,办学经费紧缺、师资力量薄弱、人才培养滞后、校企合作举步维艰等诸多问题,制约了其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十七大报告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赋予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内涵与目标。按照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围绕产业建设和产业升级对人才的需求,调整、改革和优化学科结构、课程结构、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是当务之急。因此,集团化发展有利于职业院校在强化办学特色与优势的基础上,打破条块分割,促进院校间交流与合作,深化校企合作,提升服务产业和地方经济的能力,依托集团平台共享职教资源,促进教学资源在区域内的平衡与优化配置,解决职业院校资源匮乏与浪费并存的矛盾。 2集团化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职能 政府是产学研结合教育的举办者,产学研结合教育的政策方针制定者,产学研结合教育的资金提供者,产学研结合教育的宏观调控者。①因此,起着主导作用的政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职能:一是制定相关法规,明确集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协调矛盾,及时出面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发挥行政职能,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集团发展强有力的支持;三是构建保障体系,通过指导、评估、投资等方法引导集团发展。 3地方政府的缺位和越位 我国大部分职教集团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成立,集团成立大会召开后,政府就销声匿迹,对集团运作缺乏宏观指导和实质性支持,未能正确认识其必须履行的职能,这就是政府职能的缺位。而政府职能的越位表现在对集团事务干预过多,通过指令性手段来实现行政目标,集团成员不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协作,经常出现违背集团成员意愿,强拉硬拽的现象。政府缺位与越位在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过程中广泛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大部分职教集团是地方政府在追求政绩的冲动下组建的,由于缺乏对社会动力的清晰认识,未经系统规划就盲目鼓励组建或扩建职业教育集团,导致集团管理体制落后、运行机制混乱以及办学质量差等问题凸显,甚至出现有名无实的职业教育集团,浪费教育资源。②其二,在集团后续运作过程中,政府表现得消极被动,资金投入不够、政策制度导向不明、惰性愈发明显,即使国家制定了相关规定,地方政府也不愿认真梳理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