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业务培训 环境保护事业的公益特性,决定了环境监测市场不能单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应以实现环境公益为目的。因此,要加强社会化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其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秉公办事,监测工作不受第三方影响,严禁编造数据、不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监测,保证提供的监测数据和报告具有社会公信力。当前社会检测机构刚刚起步,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较低,要加强对社会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由环保主管部门或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专门的培训,进行持证上岗培训、考核,不定期进行各类型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监督考核 为保障环境监测市场化进程有序、高效,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加以保障。应针对环境监测的特点以及市场化的特征,对环境监测的标准、方法,监测机构的资质、能力,监测质量控制及数据采集、处理、发布等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其他主体对环境监测行为的监督作用,从而为环境监测市场化提供依据。 面对日益开放的社会,环境监测市场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环境监测其本质是一种公共服务,虽然通过市场化可以提高其效率,但绝不意味着环境管理部门完全放手,相反,政府环境管理部门要在环境监测市场化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监督社会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我国的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在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中更需谨慎,可以通过“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模式推动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进程。 参考文献 [1]魏山峰.以探索环保新道路统领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J].环境保护2010(01):28-29 [2]舒昱.环境监测制度构建的重点与难点[J].环境保护.2011(08):41 作者简介 张欣荣(1968.2-),女,天津人,大学本科,中级工程师,银川市环境监测站,从事环境监测及环境工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