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农村一些地方农民集体访不时发生,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有效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现就武夷街道近几年来,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存在的普遍问题及几点做法作一些浅谈。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存在的问题 1.民主决策难实行 以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现象。部分村在集体沙石、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按照民主程序,搞暗箱操作,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支书或村委会说了算,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2.合同签订不规范 以前农村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由于乡镇(街道)和村组疏于管理,对于合同签订不重视。有些合同签订随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许多项目由个别村干部说了算,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损,更谈不上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保值增值,工程项目建设节约等 二、强化对资产、资源的监管,规范资产、资源的运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武夷街道街道实际,近年来武夷街道不断探索新方法,紧紧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及时、有效地实施各村上报的工程项目,圆满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2009年至2012年度,共进行了50场招投标,其中工程建设37场标底为1568.58万元,中标价为1376.86万元,节约资金191.72万元;资源、资产处置招投标13场,底标713.57万元,中标价1409.2万元,增值695.45万元。 1.坚持限额管理,狠抓招投项目监督 严格执行武夷街道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凡工程项目,资产、资源处置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必须上报武夷街道经济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由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具体运作对外招投标,并接受武夷夷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监督。武夷街道专门聘请一位项目工程师,每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街、村派专人负责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督,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2.规范招投标程序 各村集体工程项目,资产、资源处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武夷街道武夷街道经济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并委托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对外招投标,同时附工程预算审核书、施工图纸等所须的材料,武夷街道经济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组织招投日常事项。 3.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街道经济招投标委托中心按照招投标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好每个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须知等招标文件。 4.是信息公开,阳光竞标 招标公告在武夷街道范围内及行政村内的国固定公开栏内公布,为防止在招标活动中有串标现象的发生,委托中心将招标公告特别是资产和资源处置公告在武夷山电视台进行多天走底,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报名参与竞标,工程项目投标采取随机抽取中标人,资产和资源处置招租项目采取举牌明标增价,最高应价成交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