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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持续减贫新模式探讨(3)

时间:2014-05-26 15:04 点击:
近年来,新疆虽然在不断加大扶贫投入的力度,但由于农民的参与程度较低,扶贫资金投入的效应正在迅速递减。而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但在边远的贫困地区,由于资金、资源等原因发展较为

  近年来,新疆虽然在不断加大扶贫投入的力度,但由于农民的参与程度较低,扶贫资金投入的效应正在迅速递减。而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但在边远的贫困地区,由于资金、资源等原因发展较为迟缓。如果将政府投入农村扶贫资金与推进合作社发展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可以在新疆的贫困地区构建一种可持续的减贫模式:整村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在进行整村推进扶贫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可以有效解决农民在扶贫项目中的参与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以合作社为单位进行扶贫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上级政府就可以成为掌舵人而不是划桨人,政府仅仅承担指导、仲裁和监督等职能,而不必直接进行项目的操作。合作社是农民自主治理的组织,合作社内有规范的章程,每一个成员都可以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农户对扶贫项目的参与程度也会随之提高,真正贫困的农户也能参与其中。从而可以改变目前整村推进扶贫对政府的依赖,解决现有扶贫模式在实践中主要由政府自上而下推进的问题,真正调动广大贫困户的参与积极性。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集合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可以说,成员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效果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效益情况。因此,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实施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可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二)将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广方式与合作社“自下而上”的运作方式相结合,可以有效解决技术推广成本高的问题。以整村推进的扶贫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可以消除扶贫资金“投放难,回收更难”的弊端。在整村推进扶贫的项目完成后,农民合作社也会发展得比较成熟,将会成为持续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而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基层组织者和执行者,能够重塑贫困地区的农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可以改变农技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县、镇、乡政府与合作社共同制定农业技术的推广计划,协同工作,合作社可以利用其优势对农户形成较强的影响力,通过各合作社之间的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参观访问、学习先进经验等,不断促进农业技术在农户之间的扩散,这样不但节约了农业技术的宣传、推广成本,也提高了农户对技术的接受程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整村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是由政府以行政力量将整个村庄变为一个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官办色彩太过浓厚,既对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隐患,也难以真正提高农民对扶贫项目的参与程度。政府在这个减贫新模式中所要发挥的作用是引导农民根据自己的情况成立合作社,通过建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的项目运行机制,进行项目竞争申请或公开招标,合作社将成为项目规划、实施和评估的主体,成为农民参与扶贫工作的主要载体,强化竞争与监督。这种方式可以通过竞争的压力使各个合作社迅速提高其内部治理水平,也会使项目资金的投入效益迅速提高。

  四、结论

  通过“整村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减贫模式,可以有效地整合政府在贫困地区的资源投入,提高减贫的效率。同时,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开展竞争性的整村推进扶贫,能够让贫困农户真正地参与进来,提高农户参与扶贫项目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扶贫资金的效益。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形成村内部合作社之间,以及村与村、乡与乡乃至县与县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促进农民合作社在竞争中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最终达到推动新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农民真正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新中国60年新疆人民生活[Z].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2]辛秋水.建设新农村、改造贫困地区人文环境[J].福建论坛,2006.6.

  [3]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新疆调查年鉴2010[Z].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4]张宏.欠发达地区参与式扶贫开发模式研究[D].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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